射线机油压缸减震器电液锤转速计数控铣削涂层材料汽轮机光谱测量封隔器

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文件类型:PDF/Adobe Acrobat   文件大小:字节
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试行
1985
印发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85)水电生字第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械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城乡建委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
西商电管局
为搞好城市规划申的电力网规划在总结城市电力网改造经验的基础上一九八一年原
电力工业部和原国家城建总局联合颁发了关于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的若干原则(试行)
对全国城市电力网的规划工作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随着城市电力网改造的广泛开展各地
供电和城建规划部门都感到有必要制订一个更详细具体的技术经济导则用以指导城市电力
网的规划设计使城市电力网的改造和建设工作更好地开展下去为此水电部委托中国电
机工程学会供用电专业委员会在总结经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了本导则在编写过程中
水电部会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共同组织了有关单位参与讨论和修改并广泛地征求了意
见现正式颁发试行希各城市按本导则的要求对本地的电力网规划做进一步修改补充
在试行中如发现导则有何问题有什么建议请随时报水电部以便今后作进一步修改
附件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水 利 电 力 部
一九八五年五月十日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导则是根据原电力工业部和原城市建设总局于l98l年联合颁发的关于城市
电力网规划设计的若干原则(试行)而进一步提出的一些具体规定是编制与审查城市电力
网(以下简称城网)规划的指导性文件适用于我国大中城市小城市可参照执行
第2条 城网是城市范围内为城市供电的各级电压电网的总称城网既是电力系统的主要
负荷中心又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设施因此搞好城网规划从而加强城网的改
造和建设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第3条 城网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电力系统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网规划应由当地供电部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共同负责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电力系统规
划进行城市总体规划应充分考虑城网的需要城域网规划与城市的各项发展规划应相互紧
密配合同步实施城网规划还必须根据城市发展各阶段的负荷预测和电力平衡对电力系统
有关部分提出具体的供电需求以保证两者之间的衔接
第4条 城网应着重研究电网的整体而不是设备元件的简单组合城网规划的编制应从
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调查分析现有城网状况根据需要与可能从改造与加强现有城网入
手研究负荷增长规律做到新建与改造相结合逐步扩大城网的供电能力有步骤地加强
城网的结构布局做到远近结合技术经济合理分期实施
域网规划的建设项目应按城市规划的要求节约土地实行综合开发统一建设
第5条 本导则设想在2000年的规划实现后各地城网将达到以下水平
(1)域网具有充足的综合供电能力可满足城市各类用电需要
(2)根据电力先行的方针城网建设速度应略高于城市用电增长的速度送变配电
容量之间有功与无功容量之间的比例协调
(3)城网供电可靠性符合安全供电准则的要求达到本导则规定的供电可用率指标
(4)建设资金与建设时间都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
(5)城网设备陈旧技术落后面貌得到改变在进行现有设备完善化的同时优先采用
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基本建成技术先进的现代化电网线路和变电所设施符合占地面
积小容量大可靠性高维护量少的要求在城网管理中积极采用自动化技术在大中
城市中心区重点旅游城市和经济特区城市中的主要地区广泛使用地下电缆
第6条 本导则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而制订的今后在执行中将结合实际需要进行修改补
充以期不断完善
第二章 规划的编制要求
第一节 城网的范围和层次
第7条 城网的供电区包括城市的全部地区城网规划应以市区电网规划为主要组成部
分市区是指城市的建成区及远期规划发展地区建成区是指市区内已经建成的地区一般
指集中连片的部分以及近郊区内与城市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城市建设用地计算城网负荷密度
所用的供电面积原则上不包括大片农田山区水域荒地等
市中心区是指市区内人口密集行政经济商业交通集中的地区市中心区用电负
荷密度很大供电质量和安全可靠性要求高电网接线以及供电设施都应有较高的要求
一个城市的城网可根据其中心区的布局地理条件负荷密度和送电网电压的选择划
分为几个区域电力网如市区以外的远郊独立工业区和卫星城可分别建设区域性电力网县和
农村的电力网应纳人有关的农村电气化规划其由城网延伸供电部分可作城网的负荷点考
虑在城网规划设计的供电容量和接线方式中应同时考虑
第8条 城网由220kV的送电网1106335kV的高压配电网10kV及以下的中压和低
压配电网三层电网组戚某些地区在220kV送电网尚未出现前可将110kV作为送电网
第二节 编制规划的步骤和主要内容
第9条 编制规划一般可按以下步骤和主要内容进行
(l)分析城网现状在城市地形图上标明城网接线和分区负荷密度研究城网布局与负
荷分布的现状通过分析应明确以下问题
1)城网供电能力是否满足现有负荷的需要及其可能适应负荷增长的程度
2)城网的供电可靠性
3)正常运行时各枢纽点的电压水平及主要线路的电压损失
4)各级电压电网的线路损失
5)供电设备进行更新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现状分析中应对l0kV中压配电网接线及存在问题进行重点研究提出改进方案
(2)预测负荷并在地形图上(或用表格)标明各规划期间各分区的预测负荷密度和大用
电负荷点
(3)进行有功无功电力平衡提出对城网供电电源点(发电厂220kV及以上的变电所)
的建没要求
(4)进行各规划期城网结构的整体设计应提出多方案的比较论证及必要的计算(包括
潮流计算)等在进行方案比较中应确定各个方案的综合供电能力
(5)确定调度通信自动化等的规模和要求
(6)确定变电所的地理位置和线路路径确定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中低压配电
网的改造项目
(7)估算各规划期需要的投资主要设备的规范和数量
(8)估算各规划期末将取得的经济效益和扩大供电能力以后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
(9)绘制各规划期末的城网规划地理位置接线图(包括现状接线图)
(10)编制规划说明书
第三节 经济分析
第10条 经济分析是城网规划设计的重要内容对规划设计中参与比较的各个方案都必
须进行经济分析选取最佳方案
经济分析包括经济计算和财务计算经济计算一般用于论证方案和选择参数财务计箕
一般用于阐明建设方案的财务现实可能性
第11条 在经济分析中一切费用(包括投资和运行费用)和效益都应考虑时间因素即
都应按照贴现的方法.将不同时期发生的费用和效益折算为现值贴现率暂定为10%
城网供电设施的综合经济使用年限可定为2O25年
第12条 经济分析中各个比较方案应具备相同的可比条件即
(1)在供电能力电压质量供电可靠性建设工期方面能同等程度地满足同一地区城
网的发展需要
(2)工程技术设备供应城市建设等方面都是现实可行的
(3)在价格上采用同一时间的价格指标
(4)在环境保护方面都能满足国家规定的要求
第13条 经济计算应从国民经济的整体利益出发考虑各个方案的相关因素在计算各
方案的费用时应计算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征用建筑物拆迁环境保护设备
设施施工运行维护电能损失等费用
城网规划设计中参与比较的各方案由于可比条件相同经济计算一般可以采用年费用最
小法选取年费用最小的方案
第14条 规划设计中还可以采用优化供电可靠性的原则进行方案比较以取得供电部门
和全社会的最大综合经济效益在这种方案比较中各方案的总费用中还应包括该方案的停
电损失费用
停电损失费用根据各地区不同用电构成的具体情况通过典型凋查和分析确定
第15条 经济分析中有时需要对投资工期电价等可能影响方案经济性较大的因素
做敏感性分析敏感性分析是根据可能情况对这些因素设一个变动幅度进行计算以使获得
较多的数据进行分析
第四节 规划的年限和各阶段的要求
第16条 城网规划年限应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年限一致一般规定为
近期(5年)中期(l0年)远期(20年)三个阶段
第17条 近期规划应从当前实际出发着重解决当前城网存在的主要问题逐步解决负
荷需要近期规划是年度计划和前期工作的依据应进行不同方案的论证和技术经济比较
提出逐年改造新建项同
第18条 中期规划应与近期规划相衔接着重将城网结构有步骤地过渡到规划网络使
城网各个环节配置合理并对大型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规划期间如电力系统或预测负荷等
情况有较大变动时应对中期规划进行修正
第19条 远期规划主要考虑域网的长远发展研究确定电源布局和规划网络使之有更
好的适应性和经济性满足远期规划负荷水平的需要远期规划一般每5年修订一次
第五节 规划的审批
第20条 城网规划应经网(省)电管局(电力局)审查按国务院(城市规划条例)规定的程
序报批审查规划应着重以下几个方面
(1)规划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是否能满足城市发展中对用电的
要求
(2)城网现状分析及存在问题是否符合实际城网改造与远景发展是否做到远近结合
(3)负荷预测有无充分依据分析方法和数据是否恰当各规划期间是否做到电力平衡
(4)城网结构能否满足规划负荷的要求布局是否合理各级电压城网的供电能力是否
配合协调供电设施和通信自动化等是否符合本导则的要求
(5)规划设计中是否重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讲求综合投资效果
(6)实现规划所需的资金人力物资是否合理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有无具体措施
(7)高压伸入市区方案是否有充分的经济技术论证依据和市区的矛盾是否已得到妥善
解决
规划一经上级批准应作为城网发展及年度计划的依据未经审批单位同意不得随意
变更
第六节 规划的实施
第21条 城网规划应通过城市建设与改造的统一规划来实施城建部门应与供电部门密
切配合统一安排供电设施用地如变(配)电所线路走廊(包括电缆通道)以及在城市大
型建筑物内或建筑物群中预留区域配电所和营业网点的建筑用地
第22条 城网规划的具体实施应通过年度计划.年度计划应以规划为依据但不能只是规
划内容的简单摘录应根据当年的具体情况作出必要的调整年度计划应包括当年投产工程
在建工程和前期工程三个方面应有一定的比例做到工程有储备以保证规划项目在实施
上的相互衔接
城网建设中的线路走廊电缆通道变配电所等用地应充分考虑远期规划的规模合理
划定但建设可按实际需要分期进行
第23条 远期规划中不定因素很多变化较大宜以规划负荷为目标建立具有相应供
电能力的规划主干网(目标系统)在电源点和负荷分布的地理位置无大变动时即使负荷增
长速度有所变化通常只影响规划主干网的建设进度和顺序主干网格局可基本保待不变
第24条 城网的实施应考虑技术储备在采用推广新技术和新设备时要开展科研工作
提出必要的技术要求配合设备制造部门组织研制工作
新技术与新设备的采用必须经过试点取得成熟的经验并经上级组织鉴定后再推广
使用
第三章 负荷预测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25条 负荷预测是城网规划设计的基础应在经常性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充分研究本
地区用电量和负荷的历史发展规律来进行测算并适当参考国内外同类型城市的历史和发展
资料进行校核
注本导则所用负荷一词均指最大电力负荷
第26条 城网负荷预测数字应分近期中期和远期近期应按年分列中期远期可只
列规划期末数字
第27条 负荷预测应分区并分电压等级进行使城网结构的规划设计更为合理
分区应根据城市规划功能分区地理自然分布位置负荷性质等情况进行适当划分亦
可按一个或几个变电所供电范围来划分分区的选择主要便于制订城网在不同时期的改造与
发展规划
分电压等级应根据城网选用的电压等级划分计算某个电压等级城网的负荷时应自总
负荷中减去上一级电压城网的线损功率和直接供电的(包括发电厂直供的)负荷
第28条 负荷预测需收集的资料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l)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中有关人口规划用地规划能源规划产值规划城市居民收
人和消费水平市区内各功能区(如工业商业住宅文教港口码头风景旅游等区域)
的改造和发展规划
(2)市计划统计部门和各大用户的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用电发展规划和有关资料
(3)电力系统规划中如电力电量的平衡等有关资料
(4)全市及分区分电压等级统计的历年用电量和负荷典型日负荷曲线及潮流图
(5)各级电压变电所大用户变电所和有代表性的配电所的负荷记录和典型日负荷曲线
(6)按行业分类统计的历年售电量和负荷
(7)大工业用户的历年用电量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和用电单耗
(8)计划新增的大用户名单用电容量时间和地点
(9)现有电源供电设备或线路过负荷情况及由此而供不出电的数量和因限电对生产
生活等造成影响的资料
(10)国家及地方经济建设发展中的重点工程项目及用电发展资料
第二节 预测方法
第29条 负荷预测可采用两种基本方法一种方法是从电量预测入手然后转化为负荷
另一种方法是从计算市内各分区现有负荷密度入手然后再推算城网的总负荷两种方法可
以互相校核
第30条 电量预测应按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市政生活(包括上下水道一般照明非
工业动力及其他)四项分类进行其中工业并可再按水利电力部规定的统计分类方法分别进
行预测
电量预测的常用方法很多本导则推荐以下四种主要方法
1.单耗法
根据产品(或产值)用电单耗和产品数量(或产值)来推算电量是预测有单耗指标的工
业部分农业生产用电量的一种直接有效的方法预测的准确程度取决于对产品数量(或产
值)的估计和对用电单耗变动趋向的正确掌握按产值计算用电单耗时还需注意产品结构
的变化
总的工业用电量可按主要产品分类预测或分行业综合预测后再进行汇总
本法较适用于近中期规划
2.综合用电水平法
根据人口及每人的平均用电量来推算城市的用电量对于市政生活用电可通过典型小
区调查分析按市区人口的每人用电量来估算在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市区工业增长相对
稳定的情况下市政生活用电的比重将有较大的增长
3.外推法
运用历年的历史资料数据加以延伸由此推测未来各年的用电量外推法有回归分析法
和平均增长率法等
回归分析法是用时间人口工农业产值等相关因素作为自变量电量作为因变量根
据历史规律用数理统计方法求出适当的数学模型据以预测电量
平均增长率法是以时间为自变量电量为因变量根据历史规律和末来国民经济发展规
划估算出今后的电量平均增长率电量平均增长率可以是一个数值(直线函数)也可以是一
段时期一个数值(折线函数)
4.弹性系数法
电力弹性系数是地区总用电量平均年增长率与工农业总产值平均年增长率的比值城网
的电力弹性系数应根据地区工业结构用电性质并对历史资料及各类用电比重发展趋势加
以分析后慎重确定弹性系数法一般只用于校核中期或远期的规划预测值
以上四种方法及其他方法可以同时应用并相互进行补充校核然后确定规划期间城网的
总用电量预测值
第31条 城网最大负荷的预测值可用年供电量的预测值除以年综合最大负荷利用小时数
求得
年供电量的预测值等于年用电量与地区线路损失电量预测值之和
年综合最大负荷利用小时数可由平均日负荷率月不平衡负荷率和季不平衡负荷率三者
的连乘积再乘以8760而求得也可将每月的典型日负荷曲线相加求出年平均日负荷率再
乘以8760而求得
分区负荷和分电压等级负荷可以从城网最大负荷的预测值乘以负荷分散系数(>1)再分
配到各分区和各电压等级得出全地区的负荷分布情况也可以从各分区和各电压等级各自
的电量分别除以各自的最大负荷利用小时求得
第32条 负荷密度法适用于市区内大量分散的用电负荷预测负荷密度按市内分区面积
以每平方公里的平均负荷千瓦数表示市区内少数集中用电的大用户必要时可视作点负荷单
独计算
采用负荷密度法应首先调查市内各分区的现有负荷分别计算现有负荷密度值必要时
可将分区再分为若干小区进行计算后加以合成然后根据城市功能区和大用户的用电规划以
及市政生活用电水平等并参考国内外城市用电规划资料估计规划期内各分区可能达到的负
荷密度预测值
从各分区的负荷密度汇总计算市区内总负荷预测值时应同时考虑分区间的负荷分散系
数(>1)和单独计算的大用户用电预测值
第三节 电力平衡
第33条 根据预测的负荷水平和分布情况应与电力系统规划中对城网安排的电源容量
进行电力平衡(包括有功与无功功率)
第34条 通过电力平衡应与上级规划部门共同确定
(l)由电力系统供给的电源容量和必要的备用容量
(2)电源点(包括地区发电厂热电厂用户自备电厂以及其他电源)的位置接线方
式及电力潮流
(3)地区发电厂热电厂用户自备厂接人城网的电压等级接人方法和供电范围(根据
机组容量通过经济技术论证确定)
(4)电源点和有关线路以及相应的配套工程的建设年限规模及进度
电力平衡应分阶段分区进行
第四章 规划设计的技术原则
第35条 城网结构是规划设计的主体应根据城市建设规模规划负荷密度以及各地的
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和具体确定电压等级供电可靠性的要求接线方式点线配置等要
充分发挥网的作用达到以下的要求
(1)各级电压的网络结构应合理送电网应有一定的吞吐能力高压配电网要有较多的
互通容量要充分发挥配电网的潜力进行合理的改造调整和扩建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基
础上城网的接线力求简化使城网取得整体的经济效益
(2)送电网是受端系统的组成部分应按受端系统要求而加强以防止大面积停电配电
网应做到接线灵活以便在部分设备检修或事故情况下不影响大部分或全部用户的用电
(3)随着高一级电压送电网的出现和发展应有计划地逐步简化和改造较低等级电压的
网络实现开环运行分片供电限制域网的短路容量尽可能避免高低压电磁环网简化保

(4)变(配)电所的布点与网络结构应考虑到用电负荷不断发展的需要留有一定的裕度
中压配电网结构应尽可能保持长期不变在市区内各用电点都应能取得合理的供电方式
第36条 城网的骨干网是变(配)电所(包括地区发电厂)之间用主干线连接组成的其结
构方式一般有放射线式多回线式环式(单环或双环)和格式其接线方式的选择体现安全
与经济的统一应由多方案比较后才确定各级电压的网络都应有充足的供电能力满足供
电可靠性和运行经济性的要求
连接在各层骨干网上的送变配电设备都应有适当的容量比例变电所的主接线应力
求简化一个地区的变电所主接线要尽量标准化
第一节 电压等级
第37条 城网电压等级和最高一级电压的选择应根据现有实际情况和远景发展进行慎
重研究后确定城网应尽量简化变压层次一般情况下应少于4个变压层次老城市在简化
变压层次时可以分期分区进行
第38条 城网的标称电压应符合国家电压标准送电电压力220kV或110kV)高压配
电电压为1106335kV中压配电电压为10kV低压配电电压为380/220V选用电压等
级时应尽量避免重复降压现有的非标准电压应限制发展合理利用根据设备使用寿命
与发展需要分期分批进行改造
第39条 一个地区同一电压城网的相位和相序应相同
第40条 现有城网供电容量严重不足或老旧设备需要全面进行技术改造时可采取升压
措施城网升压改造是扩大供电能力的有效措施但应结合远期规划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研究现在城网供电设施全部或部分进行升压改造的技术经济合理性
(2)升压改造中应对旧设备的利用或更新以及其他方面制订有关的技术要求以保证它
们的安全运行
(3)在升压过渡期间应有妥善可靠的过渡方案及其相应的技术措施尽量不削弱供电可
靠性
第二节 供电安全可靠性
第41条 城网应有较高的供电安全可靠性(以下简称供电可靠性)特别要防止大面积停
电事故提高供电可靠性相应地需要加强电网结构增加投资提高电能成本应根据城市
的规模和性质不同从两者的平衡来决定供电可靠性的水平各地城网都应作出相应的安全
准则和有关的计算指标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改善和提高供电可靠性水平安全准则中有关
送电网配电网的具体规定分别在第四五六节中叙述
第42条 本导则推荐采用年平均供电可用率作为城网供电可靠性的计算指标以便统一
对比口径年平均供电可用率用下式表达
式中 R年平均供电可用率(%)
N统计用户总数
n1一年中每次停电(包括计划检修和事故停电但不包括由于电源不足引起的
限电)影响的用户数即一年中每次停电的持续小时数
目前在使用上式时可将城网按各级电压分别统计并计算出各级电压城网的年平均供电
可用率在计算用户总数N时暂可将变电所或配电所的每组变压器作为一个用电统计单位
统计在某一电压等级的用户总数内
第43条 年平均可用率指标是根据现有城网的运行资料所取得的实际统计数字影响这
一指标的因素很多除了城网结构外还涉及到技术管理水平统一检修管理水平处理事
故能力及自动化水平等因此在规划设计中可采用相同的可比条件和参数对规划电网结构
进行对比从而估算各规划期可能达到的年平均供电可用率
高压配电网中市区电网的年平均供电可用率应争取达到99.9%以上即每户年平均停电
小时数在9h以下10kV电压城网中市区的年平均供电可用率最低应争取到99.5%即每户
年平均停电小时不超过44h大城市的主要市区10kV电压城网的年平均可用率应逐步达到
99.9%以上
第三节 容载比
第44条 变电容载比是城网内同一电压等级的主变压器总容量(kVA)与对应的供电总负
荷(kW)之比计算时应将地区发电厂的主变压器容量及其所供负荷用户专用变电所的主变
压器容量及其所供负荷分别扣除
各地区在城网规划设计中应根据现在的统计资料和电网结构形式确定合理的容载比容
载比过大将使电网建设投资增大电能成本增加容载比过小将使电网适应性差调度不灵
甚至发生卡脖子现象一般220kV变电所可取l.82.035110kV变电所可取2.2
2.5
变电容载比也可参考下式进行估算
式中 Rs变电容载比
K1-负荷分散系数(>1)
K2功率因数
K3主变压器经济负荷率即经济最大负荷与额定容量之比
K4储备系数包括事故备用系数和负荷发展储备系数
第45条 变电所的一次侧进线总供电容量应与初级母线的转供容量和主变压器的允许负
荷容量相配合并满足供电可靠性的要求
变电所的二次侧出线总供电容量应能送出主变压器全部容量并满足供电可靠性的要

第四节 送电网
第46条 送电网包括与城网有关的220kV送电线路和220kV变电所
送电网是电力系统的组成部分又是城网的电源送电网的接线方式应根据电力系统
技术导则有关受端系统的要求和电源点的地理位置分布情况确定
第47条 一般至少应有两个向城网直接供电的电源点(220kV变电所或地区发电厂)大
城市应实现多电源供电方式当送电网中任一条送电线路或一台主变压器或地区发电厂
内一台最大机组因计划检修或事故时应能保持向所有用户正常供电
220kV变电所一般宜有两回电源进线两台主变压器若只有一回路电源和一台主变压
器的更应在低压侧加强与外来电源的联络
第48条 城网电源点布置应尽量接近负荷中心在地区负荷密集用电容量很大供电
可靠性要求高的大城市中如通信干扰及环境保护符合要求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认为合理
后应采用高压深入市区的供电方式
第五节 高压配电网
第49条 高压配电网包括1106335kV的线路和变电所应能接受电源点的全部容量
并能满足供应ll06335kV变电所的全部负荷
为了提高城网供电可靠性不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高压配电网的网络应按第35条
第3款的原则采用诸如以下方式的接线环网布置开环运行双回或多回路布置但其受
端分裂运行并可带T接的单电源辐射方式等
第50条 对直接接入高压配电网的中小型供热或自备电厂随着城网负荷的增长逐
步缩小这些电厂的供电范围并一般采用单电源辐射方式向附近供电这些电厂与系统的联
接方式通过高压配电线一般考虑在运行上仅与一个高一级电压的系统枢纽变电所相联并
在适当地点设解列点
第51条 向市区供电的高压配电网应能保证当任何一条35110kV线路或一台主变压器
计划检修停运时能保待向用户继续供电不过负荷不限电事故停运时能自动或通过操作
保待向用户继续供电不限电并不发生超过设备允许的过负荷
第52条 35l10kV变电所的具体布点除应根据各分区的规划负荷密度确定外还应
结合变电所的用地进出线走廊运输通道等情况确定
第六节 中低压配电网
第53条 中低压配电网包括10kV线路配电所开闭所和38O/220V线路在中低压
配电网的规划设计中应包括路灯照明的改进和发展部分
第54条 中压配电网的规划设计应有较大的适应性中压配电网主干线的导线截面宜按
远期规划负荷密度一次选定争取在20年内保待不变当负荷密度增加到一定程度时可
插人新的35l10kV变电所使网络结构基本不变
中压配电网中每一线路和每一配电所都应有明确的供电范围一般不应交错重叠
第55条 向市区供电的中压配电网应能保证当任何一条10kV线路的出口断路器计划检修
停运时保持向用户继续供电事故停运时通过操作能保持向用户继续供电不过负荷不限

第56条 为缩小10kV线路自身检修和事故时的停电范围市区的10kV线路应用断路器
(或隔离开关)分段分段距离应根据中压配电网的结构和负荷决定
第57条 中压配电网应不断改善并加强网络结构有效地提高供电可靠性以适应广大
用户连续供电的需要规划中应注意尽量减少个别小容量用户的专用供电线路和不带负荷且
无助于提高域网利用率的连络线路使网络发挥更好的作用
第58条 当35110kV变电所的10kV出线受走廊条件限制或中压电网运行操作有需要
时可以建设10kV开闭所
第七节 中性点运行方式
第59条 城网中性点运行方式一般规定为
(1)22OkV直接接地(必要时亦可经电阻或电抗接地)
(2)l1OkV直接接地(必要时亦可经消弧线圈或电阻接地)
(3)633510kV不接地或经消弧线圈接地
(4)380/220V直接接地
3510kV城网当电缆线路较长系统对地电容电流较大时也可采用电阻接地方式
第60条 同一电压等级的城网应采用统一的中性点运行方式
第八节 无功补偿及电压调整
第61条 无功补偿应根据就地平衡和便于调整电压的原则进行配置可采用分散与集中
补偿相结合的方式接近用电端分散补偿可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集中安装在变电所内有利
于控制电压水平
第62条 城网无功补偿容量的确定应保证在各种运行方式时都有足够的无功容量使城网
电压保持在应有水平
城网所需总的无功容量一般可用K值估算
式中Pm为城网最大有功负荷Qm为对应Pm所需的无功电源总容量Qm包括地区发电厂
无功出力电力系统可能输人的无功容量运行中无功补偿设备(包括用户)和城网线路充电
功率的总和K值的大小与域网结构电压层次和用户构成有关可根据计算得出一般可
选1.3左右
第63条 220kV变电所应有较多的无功调节能力使高峰负荷时功率因数达到0.95左右
调节容量可根据计算确定一般可取主变压器容量的1/61/4调节设备可选用调相机
分组投切的电容器或静止补偿器等在低谷时为了达到无功平衡必要时可加装可投切的并
联电抗器
第64条 35l10kV变电所内安装的电容器容量应使高峰负荷时功率因数达到0.90.95
左右可根据计算确定一般可取主变压器容量的1/61/5并应能根据运行需要投切
第65条 在供电距离远功率因数低的10kV线路上也可适当安装电容器其容量(包括
用户)一般可按线路配电变电器总容量的7%l0%计算但不应在低谷负荷时使功率因数超
前或使电压偏移超过规定值
第66条 自然功率因数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各级电压用户应安装无功补偿设备用户的
无功补偿设备应能随负荷大小投切除计划安排者外用户的无功功率不得向电网倒送
第67条 在无功电力平衡的基础上城网可采取下列调压手段
(l)增减无功功率进行调压如调整发电机无功出力及调相机励磁投切并联电容器或
电抗器等
(2)改变无功潮流进行调压如改变主变压器分接头或调整有载调压变压器分接头等
(3)改变城网参数进行调压
第68条 城网电压偏移和波动幅度较大时应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对110kV及以下至
少采用一级调压对220kV及以上根据计算确定
第九节 短路容量
第69条 为了取得合理的安全经济效益城网各级电压的短路容量应该从网络的设计
电压等级变压器容量阻抗的选挥运行方式的确定等方面进行控制使各级电压的设备
导线的电流能得到配合城网各级电压的短路容量一般不超过下列数值
220kV 150O0MVA
110kV 4000MVA
63kV 2500MVA
35kV 1000MVA
10kV 300MVA
特殊情况下经技术经济论证可超过上述数值
第70条 城网规划设计中应核算各种运行方式下的母线短路容量仅在切换过程中可能
出现的接线方式可不考虑
第71条 各级电压网络短路容量控制的原则及采取的措施如下
(1)城网最高一级电压母线的短路容量在不超过上述规定数值的基础上尚应维持一定
的短路容量以减小受端系统的电源阻抗即使系统发生振荡也能维持城网各级电压不过
低高一级电压不致发生较大的波动为此如受端系统缺乏直接接入城网最高一级电压的
主力电厂经技术经济论证可装设适当容量的大型调相机
(2)城网其他电压网络的短路容量应在技术经济合理的基础上采取限制措施例如
1)网络分片开环母线分段运行
2)适当选择变压器的容量接线方式(如二次绕组为分裂式)与阻抗直接降压带负荷的
变压器可选择高阻抗变压器避免采用过大的变压比供电
3)在变压器低压侧加装电抗器或分裂电抗器出线断路器出口侧加装电抗器等
第十节 电压损失及分配
第72条 保证各类用户受电电压质量是确定各级城网允许的最大电压损失的前提供
用电规则规定的电压合格标准(用户受电端的电压变动幅度)如下
35kV及以上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用户5%
10kV供电和低压电力用户7%
低压照明用户+5%-1O%
城网中低压配电网一般是动力和照明混合的因此低压用户的允许电压变动幅度应为
+5%-7%
第73条 各地城网应按具体情况计算并规定各级电压城网的允许电压损失值的范围一
般情况可参考表1所列数值
表1
电压损失分配值(%)
城网电压
变压器 线路
ll063kV 25 4.57.5
35kV 24.5 2.55
lOkV及以下 24 8l0
其中10kV线路 26
配电变压器 24
低压线路(包括接户线 46
第五章 供电设施
第74条 城网的供电设施应满足城网规划设计的要求适应城市建设的特点与市容环
境相协调为简化设计和施工方便运行和维护城网供电设施应逐步实现规格化
第75条 城网线路选用架空线或地下电缆应根据需要与可能由当地供电部门与城建部
门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后确定线路路径和走廊位置应与其他市政设施和管线统一安排
第一节 变电所
第76条 城网变电所的所址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便于进出线的布置交通方便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量接近负荷中心
(2)占地面积应满足最终规模要求
(3)避开易燃易爆及严重污染地区
(4)注意对公用通信设施的干扰问题
第77条 市区变电所的设计应尽量节约用地面积采用占地较少的户外型或半户外型布
置市中心区的变电所应考虑采用占空间较小的全户内型并考虑与其他建筑物混合建设必
要时也可考虑建设地下变电所
市区变电所的建筑物设计应考虑与环境布局协凋立面美观并适当提高建筑标准
第78条 户内型35l10kV变电所的用地面积可参考表2数值
表2
电压(kV) ll0/35/10 l10/10 63/10 35/l0
用地(m2) 4000 2500 1000 800
220kV变电所用地面积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79条 为简化城网结构变电所高压侧应尽量采用断路器较少或不用断路器的接线
如线路变压器组或桥接线
一个变电所的主变压器台数(三相)不宜少于2台或多于4台单台变压器(三相)容量不
宜大于下列数值
220kV 180MVA
110kV 63MVA
63kV 31.6MVA
35kV 20MVA
城网中同一级电压的主变压器单台容量不宜超过三种在同一变电所中同一级电压的主
变压器宜采用相同规格
主变压器各级电压绕组的接线组别必须保证与电网相位一致
第80条 主变压器的外形结构冷却方式及安装位置应充分考虑通风散热与噪音问题
力争节约能源及减少散热困难主变压器应选用低损耗型
第81条 市区变电所应优先选用定型生产的成套高压配电装置并推广采用经过试运行
考验及国家鉴定合格的新理设备如SF6全封闭组合电器敞开式SF6断路器真空断路器
氧化锌避雷器不燃性变压器小型大容量蓄电池大容量电容器等
第82条 城网具有供电可靠性要求高短距离线路多容量大等特点送电网一般应采
取双重化的保护不论何时发生故障均能可靠快速切除配电网的继电保护应随网络简化
而简化高压配电网发中各种类型单一故障均不应影响高一级电网的运行单电源辐射性线
路应尽量采用电流(或附加电压)保护双电源线路在距离保护或双回线保护不能满足要求时
可采用纵差保护
第83条 当受电侧为线路交压器组接线并有条件设置远方跳闸通道时经技术经济论证
为简化受电侧变电所接线可不设进线断路器
第84条 城网应根据运行需要装设必要的自动装置如重合闸备用电源自动投人
低频减载自动解列等以提高供电可靠性防止发生大面积停电或对重要负荷长时间中断供
电的事故
220kV及以上变电所及110kV枢纽变电所均应装设故障录波器或故障记录装置以便于分
析事故和检查保护动作情况及时判别故障地点
在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系统中变电所出线必须装设有效的能快速判明接地故障线路的
检测装置
第85条 市区变电所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室及电缆夹层
应为二级变电所邻近有建筑物且不能满足防火间距时应采取有效的消防措施并取得
消防部门同意
市中心区变电所的多油设备应设置容量满足要求的储油设施储油设施正常条件下不能
渗入雨水而且不得与下水管路直接相通
第86条 市区变电所变压器室应装设可由外部手动或自动控制的灭火装置(如高压雾化
水或化学灭火剂喷射装置)
电缆夹层和隧道中应有防火措施
第87条 市区变屯所的建筑物及高压电器设备均应根据其重要性按国家地震局公布的所
在地区地震烈度等级设防7度及以上地震烈度地区的建筑物设计应对地震时可能给电器
设备造成次生灾害的结构部分充分注意电器设备应选用符合抗震技术条件要求的设备
变电所所址的地质条件应在建筑物设计前勘探分析对不良土质应制定抗震对策
第88条 市区变电所的噪音应符合国家标淮规定具体要求见GB3096-82规定
第二节 架空送电线路及高压配电线路
第89条 市区架空线路杆塔应适当增加高度缩小档距以提高导线对地距离杆塔结
构的造型色调应尽量与环境协凋配合
对路边植树的街道杆塔设计应与园林部门协商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与修剪树枝协调
考虑保证导线与树木能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第90条 城网的架空送电线路导线截面除按电气机械条件校核外一个城网应力求统
一每个电压等级可选用两种规格一般情况下主干线可参考表3选择必要时还可采用多
分裂导线布置
表3
电压(kV) 钢芯铝线截面(mm2) 电压(kV) 钢芯铝线截雨(mm2)
35
63
240 185 150 l20 95
300 240 185 l50
1l0
220
300 24O l85
400 300 240
第91条 通过市区的架空线路所用的各项安全系数应根据现场条件适当提高导线一般
在5以上悬式绝缘子瓷横担金具杆塔及其基础的安全系数一般可比通常设计所用安
全系数大0.51.0绝缘子的单位泄漏距离一般按污秽区考虑
市区架空送电线路可采用双回线或与中压配电线同杆架设35kV线路一般采用钢筋混
凝土杆63110kV线路可采用钢管型杆塔或窄基铁塔以减少走廊占地面积
第92条 市区架空线路应根据需要与可能积极采用高强度的轻型器材防污绝缘子瓷
横担合成绝缘子以及铝合金导线等
第三节 配电所及架空中低压配电线路
第93条 市区配电所及开闭所应配合城市改造和新区规划同时建设作为市政建设的配
套工程
第94条 市区配电所一般为户内型单台变压器窖量不宜超过630kVA一般为两台进
线两回
第95条 315kVA及以下的变压器宜采用变压器台户外安装在主要街道路间绿地
及建筑物中有条件时可采用电缆进出线的箱式配电所
第96条 市区中低压配电线路应同杆架设并尽可能做到是同一电源
同一地区的中低压配电线路的导线相位排列应统一规定
第97条 市区中低压配电线路主干线的导线截面不宜超过两种一般可参考表4选择
表4
电压 铝导体截面(mm2)
380/220V
10kV
185 150 120 95 70
240 l85 l50 l20 95
第98条 市区架空中低压配电线路可逐步选用容量大体积小的新设备如柱上产气
负荷开关柱上真空断路器柱上SF6断路器柱上重合闸断路器各种新型熔断器等
第99条 大型建筑物和繁华街道两侧的接户线可采用沿建筑物在次要道路的外墙安装
架空电缆及特制的分接头盒分户接入
第四节 电缆线路
第100条 市区送电线路和高中压配电线路有下列情况的地段可采用电缆线路
(1)架空线路走廊在技术上难以解决时
(2)狭窄街道繁华市区高层建筑地区及币容环境有特殊要求时
(3)重点风景旅游地区的某些地段
(4)对架空线严重腐蚀的特殊地段
低压配电线路有下列情况的地段河采用电缆线路
(1)负荷密度较高的市中心区
(2)建筑面积较大的新建居民楼群高层住宅区
(3)不宜通过架空线的主要街道或重要地区
(4)其他经技术经济比较采用电缆线路比较合适时
对不适于低压架空线路通过而地下障碍较多入地又很困难的地段可采用具有防辐
射性能的架空塑料绝缘电缆
第101条 市区电缆线路路径应与城市其他地下管线统一安排通道的宽度深度应考虑
远期发展的要求路径选择应考虑安全可行维护便利及节省投资等条件沿街道的电缆
隧道入孔及通风口等的设置应与环境相协凋
第102条 电缆敷设方式应根据电压等级最终数量施工条件及初期投资等因素确定
可按不同情况采取以下敷设方式
(l)直埋敷设适用于市区人行道公园绿地及公共建筑间的边缘地带是最经济简便
的敷设方法应优先采用
(2)沟槽敷设适用于电缆较多不能直接埋入地下且无机动负载的通道如人行道
变电所内工厂企业厂区内以及河边等处所
(3)排管敷设适用于不能直接埋入地下且有机动负载的通道如市区道路及穿越小型
建筑等
隧道敷设适用于变电所出线端及重要市区街道电缆条数多或多种电压等级电缆平行
的地段隧道应在变电所选址及建设时统一考虑并争取与市内其他公用事业部门共同建设使

(5)架空及桥梁构架安装尽量利用已建的架空线杆塔桥粱结构公路桥支架或特制的
结构体等架设电缆
(6)水下敷设其安装方式需根据具体工程特殊设计
第103条 电缆的选型应在首先满足运行条件下决定线路敷设方式然后确定结构和型
式在条件适宜时应优先采用塑料绝缘电缆低压配电电缆可用单芯塑料电缆便于支接
电缆导线材料与截面的选择除按输送容量经济电流密度热稳定敷设方式等一般
条件校核外一个城网内35kV及以下的主干线电缆应力求统一每个电压等级可选用两种
规格预留容量一次埋入一般情况主干线的截面可参考表5选择
表5
电压 电缆铝芯截面(mm2)
380/220V
10kV
35kV
24O 185 l50 l20
300 240 l85 150
300 240 185 l50
第五节 通信干扰
第104条 城网规划设计应在城市建设管理部门的统一规划下尽量减少对通信线的危险
及干扰影响并且要在规划年代内留有适当裕度
第105条 市区内建没送电线路高压配电线路和变电所应与有关通信部门共同研究共
同采取措施必要时强弱电部门共同进行计算及现场试验商讨经济可行的解决办法
第106条 城市屏蔽效应是城网解决电磁干扰影响的一个有利因素城市中各种金属管道
及钢结构建筑物的环境屏蔽效应可用城市屏蔽系数表示该系数应通过实测确定测量工
作可以用工频大电流或选频法进行围内一些地区实测工频城市屏蔽系数在0.30.6之间
具体数值应根据屏蔽体数量间距及接地情况而定
第107条 城网的无线电干扰一般用干扰场强仪进行实测如无实测资料时可从干扰
水平频率特性和横向特性三方面进行估算
第六章 调度通信及自动化
第108条 城网调度通信及自动化应能满足现代化电气设备对速度效能和精度的要求
以保证供电安全可靠提高运行质量加强负荷管理实现经济调度
第一节 调度
第109条 城网调度所是城网运行管理的指挥机构在城网规划设计的同时应按城市大
小考虑设置糊应的调度机构和调度室的技术装备
第110条 城网调度机构又是电力系统调度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应根据城网的供电容
壁接线方式和管理体制等条件实行分级管理一般不超过两级
第111条 调度所应设置为调度服务的通信远动自动计算机等技术装备以提高运
行水平增进调度指挥效能
第112条 调度所应有可靠的供电电源一般应有两路交流电源和必要的直流屯源和事故
备用电源
第二节 通信
第113条 城网通信应与城网规划的要求相适应建立适用于电力生产需要的专用通信系
统通信设施应满足以下要求
(1)调度人民在指挥操作事故处理时通道畅通语音清晰
(2)继电保护远动自动装置等各项信息数据的正确传达
(3)行政管理等通信需要
第114条 城网的通信方试市区一般尽量采用音频电缆高频电缆或光缆对近郊和远
郊可采用载波特高频微波通信市内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
通信系统的主干线至少应有两种通信方式保证在事故情况下通信的畅通
第115条 各级调度所之间以及与220kV枢纽变电所大(中)型发电厂之间至少应各有两
种方式的专用通倍通道两路信息传输专用通道和必要的行政电话通道重要的351l0kV
变电所与调度所之间应有专用通信通道并配备两路信息传输专用通道和一路行政电话通道
重要的用户变电所或自备发电厂与调度所之间应有专用的通信通道
第116条 通信设备的电源必须稳定可靠主要的通信设备除采用两路交流电源外还应
设置专用的直流电源
第三节 自动化
第117条 城网规划设计应包括与城网自动化要求相适应的技术装备
城网自动化应在各地现有设备运行可靠的基础上有计划地逐步开展并根据需要与可
能由小到大由点到面逐步发挥其效能
第118条 城网中的220kV变电所和大(中)型发电厂一般由中心调度所和(或)地区调度所
进行遥测遥信并可根据需要对重要的断路器和自动调节装置实行遥控遥调城网35
l10kV变电所一般由地区调度所进行遥测遥信逐步实现遥控遥调无人值班变电所一
般由地区调度所或集控中心站(基地变电所)进行信息遥测遥控
第119条 域网自动化应积极采用微机远动音频控制光纤通信等新技术新设备并
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实行计算机辅助城网调度管理
第120条 调度所和集控中心站(基地变电所)应逐步采用以计算机为中心的自动监控新
技术实现功率和电量总加大用户计划用电监控自动打印制表故障记录屏幕显示等
功能有条件时可实行网损检测自动调压负荷控制安全监测等配电自动化运行控制
第121条 自动化装置应配置可靠的不间断的供电电源
第七章 特种用户的供电技术要求
第122条 特种用户包括具有重要负荷畸变负荷冲击负荷波动负荷不对称负荷和
高层建筑的用户特种用户的供电方式应从供用电的安全经济出发考虑用户的用电性质
容量根据电网当前的供电条件和各个时期的电网规划对具体供电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
并与用户协商确定
第一节 重要用户及保安备用电源
第123条 根据用户用电设备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和中断供电后引起的后果有下列情况
之一者为重要负荷
(l)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者
(2)中断供电将造成环境严重污染者
(3)中断供电将造成重要设备损坏连续生产过程长期不能恢复或大量产品报废者
(4)中断供电将在政治上或军事上造成重大影响者
具有重要负荷的用户统称为重要用户
第124条 重要用户除正常供电电源外还应有保安备用电源保安备用电源原则上应与
正常供电电源来自两个独立的电源如来自不同变电所(发电厂)的电源或虽来自同一变电
所而系互不影响的不同母线段供电的电源
第125条 保安备用电源由何种电压供电决定于用户需要的容量和电网的具体情况
一般不采用专线供电方式保安备用电源的供电容量只限于用户的有关重要负荷不包括其
他负荷
第126条 保安备用电源可由供电部门提供也可由用户自备在电力系统瓦解时仍需保
证供电的重要负荷以及通信枢纽矿井等不能片刻停电的重要负荷应由用户自备保实备
用电源如重要负荷容量不大或由电网供给保安备用电源不经济时应由用户自备保安备
用电源
第127条 当重要用户由两路及以上线路洪电时用户侧各级电压网络一般不应环并以
简化保护当其中任一回路故障重合闸(电缆除外)不成功时采用备用电源自投互为备用
以提高供电可靠性
第二节 畸变负荷
第128条 凡能产生高次谐波使系统电压或电流波形畸变的负荷(如整流设备电弧炉
电气化铁道交流弧焊机等)用户必须采取限制措施以符合SD126---84电力系统谐波
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防止干扰通信控制线路和影响供用电设备及电能计量的正常运行
第三节 冲击负荷波动负荷
第129条 冲击负荷(如短路试验负荷电弧炉等)的容量应有所限制所引起供电母线的
电压骤降幅度不宜超过5%其使用时间和频繁程度应按电网具体情况加以限制波动负荷
(如大型轧机电焊机拖动波动负前的电动机等)引起线路电压闪变每小时超过l0次以
及电压闪变幅度超过4%时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加以限制
第130条 为限制冲击波动等负荷对电网产生电压骤降和闪变除要求用户采取相应措
施外供电部门可根据电网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供电方案如增加供电电源的短路容量以
减少电压波动数值就地装置无功补偿设备以减少线路阻抗引起的压降等
第四节 不对称负荷
第131条 380/220V用户在30A以下的单相负荷可以单相供电超过30A的单相负
荷应用二相或三相供电使其负荷平衡分布在二相或三相线路上
第132条 l0kV用户一般不供单相负荷单相负荷应用三相到单相的转换装置或将多台
的单相负荷设备平衡分布在三相线路上
第133条 大型l0kV及以上的(如电气机车)或虽是三相负荷而有可能单相运行(如电渣重
熔炉等)的设备当三相用电不平衡电流超过供电设备额定电流的10%时应考虑采用高一
级的电压供电如l0kV改用35(或63l10)kV供电
第五节 高层建筑用户
第134条 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以及高度超
过24m的其他民用建筑应备有保安备用电源必要时还应自备发电机组等以作为紧急备用
第135条 高层建筑应根据供电方式预留变配电所和电能衷室的适当位置配电所根据
负荷大小可以集中布置也可以分散布置还可以在建筑物内分在几层分别在负荷中心布


·上一篇:电磁辐射
·下一篇:无线电仪器定位
赞助商链接
下载链接
最新文档
相关下载
最热搜索
<%=Doc.Fun.GetTemplate(Components.Template.TemplateType.Foot)%>